管旗副章京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札萨克属官。分管一旗之事。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十佐领内外设一人,由台吉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参领中选补之。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札萨克属官。分管一旗之事。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十佐领内外设一人,由台吉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参领中选补之。
武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初曹操置。魏、晋、南朝梁、十六国后赵、前凉及北魏、北周沿置。魏中坚将军率营兵,掌侍卫之责。齐王曹芳正始六年 (245) 曹爽毁中垒、中坚营,以兵属其弟中领军曹羲
武官名,战国时期赵国置,掌征伐或驻守。《汉书·冯奉世传》:“赵封冯亭为华阳君,与赵将括距秦,战死于长平。宗族由是分散,或留潞,或在赵。在赵者为官帅将。”注:“师古曰:(帅)字或作‘师’,其义两通。”武
官名,汉置,掌牢狱。应劭《汉官仪》:“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吏名。汉置于诸县,专主监狱。《汉官仪》说:“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罢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补授不用原官缺分,另补别缺授官之例。凡入改班之选授补缺者,皆用此称。参见“改班”。
官署名。隋朝置,与左领军府同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曹行参军,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又统开府府 (骠骑府)、仪同
官名。又称“典”。战国秦置。闾里的行政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 “某里典甲诣里人士五(伍)丙”。乡吏名。秦在战国时置里正,管理一里事务,后为避秦王赢政之讳改称里典。参见“里正”。
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为别火令副职。官名,为别火令之副,佐令掌狱中改火事。参看“别火令”条。
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掌总统府侍卫之事。设侍从武官长、副官长、侍卫武官、政治顾问、军事顾问、军事咨议。
官制用语。地方长官任期满限,称更满。《魏书·韦阆传》: “(韦崇) 出为乡郡太守,更满应代,吏民诣阙乞留,复延三年。在郡九年,转司徒谘议。”
官名。掌管都城地区治安。汉朝制度,京城四门分设左右部尉;曹操设洛阳北部尉,造五色棍悬门左右,有违犯禁令的人就用五色棍打死;其职位很低,但权势不小。后来,西晋的洛阳,东晋的建康都设“六部尉”。见《历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