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小匠师下大夫”。
官署名。清末各省准地方议会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令设,宣统元年(1909)经选举成立。每省一所(新疆未及成立),设于督抚所驻之地。掌议决本省兴革事件,岁出入预决算、税法、公债等事,以及申复督抚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品级虽然不高,但因系皇帝近侍,地位颇重。
官名。北魏置,秘书省属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明朝内府贮库之一。属内府十二监之一的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始置十员,从五品。隋朝沿置。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本寺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
官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置于大宗正府,正三品。以宗室充任,位于判大宗正事、同判大宗正事之下。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为同佥大睦亲事。
采地,即官员的封地,也称食邑或封邑。《汉书·王莽传上》:“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注:“师古曰:采,官也,以官受地,故谓之采。”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戎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置,为向导处的主官,见“向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