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军事委员会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军事方面的法律案。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军事方面的法律案。
官名。北魏置。治洛阳。北魏孝文帝太和 (477—499) 中,拟迁都洛阳,故特崇其位,在诸州刺史上,属官有功曹、都官、主簿、司事、从事、录事及诸曹掾史。太和十七年定为从二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司
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官名。清末沪宁、京汉、汴洛、正太、道清五铁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办理沪宁铁路大臣,嗣后复设办理京汉铁路大臣等职。一人,正二品。掌接办、清理原督办铁路大臣所掌事宜。三十三年裁,所辖事务由邮传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专管军中所需的绳索。
官制用语,也称“良吏”,义即“好官”。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398—404)、天赐(404—409)间置。奚斤自都水使者迁此,兼幽州刺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名。即屯田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屯田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屯田郎中为司田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屯田郎中”条。
太平天国朝上职官之统称。永安建制始设,各有专职,且分工极细。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如负责后勤供应者,有“总圣库”,主接受各军官搜得之金银财宝,职同将军;“总圣粮”,主收发粮食,职同检点;“总油盐”主收发
①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二年(657)改食货监置,置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掌本苑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②官名。唐朝东都苑西面监长官,从六品下。
郡守及其副职,也指州县长官及其佐官。《文献通考·田赋五》绍兴三年:“诏浙江诸州县帛及折帛钱,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不足者守贰窜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