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称圣庙执事官。清朝置,为衍圣公属官。掌祭祀分献,并司爵帛香祝。额设四十人,三品二人,四品四人,五品六人,七品八人,八品、九品各十人。由衍圣公会同山东学政拣选孔氏族人补授。
官名。《周礼》秋宫之属有掌交中士八人,掌巡行邦国,结好诸侯。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交上士,正三命;掌交中士,正二命。属秋官府蕃部中大失。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
官署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 改右尚方署置,隶尚方监 (少府监),置令二员、丞四员,掌席荐、制革、胶墨等杂作,供天子御马之鞍辔及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鞋履等; 另有监作、典事等。初为
见“入内内侍省”。
官制用语。指官吏因患病而请假。《北齐书·崔㥄传》: “(崔瞻)转尚书吏部郎中。因患取急十余日,旧式,百日不上解官,吏部尚书尉谨性褊急,以瞻举指舒缓,曹务繁剧,遂附驿奏闻,因而被代。”
民国时市政府的所属机关,掌公营业的经营管理和其他机关经营的公用事业、民营事业的监督;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名。① 清朝负责宫廷宿卫及扈从皇帝之官员。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才武出众者充任。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者,则入上三旗“行走”。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领。共分四等。顺治元年 (1644) 定各等员额; 一等侍卫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侍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各给其事。其后元朝也置侍仪司,其所掌略同。见《金史·百官二》,参看“侍仪司”条。官名。金置,属宣徽院。初名擎执局,大定元年(公元1161年)改为侍仪
① 官名。春秋齐国置,掌外交宾客之礼。②汉朝大行令省称。1、为大行人的省称,掌接待宾客、朝拜礼仪等,春秋时齐国设此官。《管子·小匡》:“臣不如隰朋,请立为大行。”2、为大行令的省称。汉武帝改典客为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