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系
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官名。北齐置。属左、右卫府,协助御仗正都督统率御仗五职、御仗等。从五品上。
蒙古语,意为“十”,或用以称十户,参见“牌子头”。
官名。宋初太常寺少卿为寄禄官,置同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副长官。元丰改制始以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
即“小承御上士”。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特任官高于简任、荐任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国民党政府规定,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的长官。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见“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
军事指挥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各路军总司令”。
即“三司都磨勘司”。
官名。晋朝置,司徒府僚属,掌左西曹。多以文史之士充任。南朝沿置。梁八班,陈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