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宫观官名。徽宗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州郡皆设万寿宫。重和元年(1118),每路设提举一人,以漕臣充任,同提举以通判充任。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官名。北齐置。详见“右牝署”。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 (1380) 于御史台置,左、右各一人,俱正二品。因当时不设御史大夫,故左、右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同年即罢。
即“三司都主辖支收司”。
官名。为三国时魏司徒府所属的军师,亦称司徒军谋吏。
官名,属少府,掌囚徒罪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左司空”条。
①秦朝以前大体指乡级政府治事之所。汉朝沿用。②汉朝亦指三老、孝悌、力田等协助郡县治理一乡事务的官吏。通常由政府选任,无一定执掌,有位无禄,与郡县属吏不同。或以为有秩、啬夫、游徼也属之。隋初指州都、郡正
官署中的杂差官吏。《宋史·田敏传》:“田敏,字子俊,本易州牙吏。”
官署名。北宋太祖开宝三年(970 )置于京师,掌商人以钱换券事务。商人在京师纳钱于左藏库后领券,凭券在外地各州领钱,以便其经商。
官名。隋初置, 大理寺司直十人,炀帝时增至十六人,掌出使推覆,若大理寺有疑案,则参议之。唐因隋旧制,置司直六人,所属有司直史二人。宋大理寺亦置司直,地位在评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