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牲所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太常司,掌祭祀用牲之事,次年革。设官不详。洪熙元年(1425)改置牺牲所。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太常司,掌祭祀用牲之事,次年革。设官不详。洪熙元年(1425)改置牺牲所。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中医疗事务。军一级设总军医官,镇一级设正军医官,标一级设副军医官。(2)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海军医疗事
金代诸路军之一。征集三十以下十七以上的强壮者组成,兼充杂役。
见“道录院”。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诸屯驻大军统兵官,位在统制下、副统制上。武官名。南宋置,为统制的副职,见“统制”。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袁晖等二人及第。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局置司,秩从五品,隶异样局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东宫武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太子千牛备身为左右奉裕,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长官,统领勋府卫士,侍卫太子。
居官守职。《孟子·公孙丑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