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礼乐案

礼乐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礼部置。掌五礼大乐、鼓吹晏乐,朝会、上寿、飨宴,上元张灯,祠祭、朝谒、朝拜、籍田、郊庙、陵园、坛域、蕃贡。凡礼乐制度,仪注、器服、牲牢、婚姻、丧葬、赙赠皆属之。

猜你喜欢

  • 大行台尚书左仆射

    官名。北魏置。大行台次官,佐大行台尚书令掌台中事务,权任颇重。《周书·贺拔胜传》: “(孝武帝)乃拜胜为都督三荆、二郢、南襄、南雍七州诸军事,进位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荆州刺史,加授南道大行台尚书

  • 都水长

    官名。西汉太常(奉常)、大司农、少府及水衡都尉皆置都水,设长、丞。主修护水利设施,或收取渔税。太常所属主管皇帝陵园区域内之水利事务,大司农、少府所属主管地方水利事务。官名,秦汉皆置。西汉太常、大司农、

  • 集贤院待制

    官名。唐永泰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集贤门,凡三十人,以备咨询。崔佑甫为相,建议文宫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著为令•正衙待制官每日二人。元集贤院亦置待制一人,秩正五品。

  • 官守

    居官守职。《孟子·公孙丑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 余子啬夫

    官名。战国置。余子,嫡长子之弟,亦称众子或庶子。余子啬夫,管束和役使余子的长官。三晋官印《簠斋古印集》第四三号:“余子啬夫”。

  • 北京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事,永乐十八年(1420)随清吏司并罢。

  • 中谒者仆射

    官名。北魏置,由宦者充任。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北齐时属中侍中省,员二人。负责宗亲谒见时的通报、引入等事务,从八品上。官名,即中书谒者仆射,汉武帝置,

  • 司空少卿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无此职。

  • 知内侍省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命内侍省官在昭宣使以上、正使以下者各带真官,改内侍省都知置,为内侍省长官。南宋初沿置,高宗绍兴三十年(1160),内侍省并入入内内侍省,遂省。

  • 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礼记·王制》: “论定,然后官之。”孔颖达疏: “其诸侯以下,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② 官署简称。《礼记·曲礼下》: “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注: “官谓校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