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五品。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名。明朝内府御用监宦官。一人,掌直武英殿中书舍人所缮写书籍画册等,进奏御前。
即“七色补官人”。宋代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应乡试中式者;二为外戚女婿享有捧香恩例者;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得享受恩泽者; 四为阵亡者的女婿; 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的士人;六为随
官名。西汉水衡都尉所属的都水长丞是管辖三辅地区水利的官。其以高子长丞的其他官员领此事的,称领护三辅都水,如息夫躬、刘向都曾任此职,又冯参曾任领护左冯翊都水。见《汉书》各本传。
官名,东汉末置,掌征战镇守。《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孙权破刘备于夷陵……八月,蜀大将黄权率众降。”注:“《魏书》曰:拜权为侍中镇南将军,封列侯。”
官名。简称职方司郎中。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郎中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
官名,汉置,掌传达上章报问,为长乐宫太后官属。《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七人,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将兵诛武、蕃等。”
官名。明成化二年(1466)于通政使司置,一人,正四品。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1581)革。
清代保荐官员的一种方式。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奏报以后,交吏部审议,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请破格录用的,称为“密保”,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