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坝州判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上石坝之主官,隶于坐粮厅。掌漕粮盘剥过坝之事。每年南漕抵通,依例移驻河干,按界稽查。所辖有经管石坝军粮经纪百名,白粮经纪二十五名。嘉庆十五年(1810)裁土坝车户后,通仓转运事务皆归石坝经纪经理。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上石坝之主官,隶于坐粮厅。掌漕粮盘剥过坝之事。每年南漕抵通,依例移驻河干,按界稽查。所辖有经管石坝军粮经纪百名,白粮经纪二十五名。嘉庆十五年(1810)裁土坝车户后,通仓转运事务皆归石坝经纪经理。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统兵长官之一,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改左万骑营为左龙武军置,初一员,肃宗乾元二年(759)增为二员,正三品,掌领左龙武军,宿卫京师。
官名。魏晋南北朝置。《三国志·曹真传》:“黄初三年 (222) 还京都,以真为上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假节钺。”总统禁卫军、地方军在内的内外诸军,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权力极大。不常置。如东晋时仅王
官名,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为决曹长官,掌罪法事,秩皆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决曹主罪法事。”《
官名。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副长官,置一人,从七品下。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 置于诸道,总管转运司庶务,兼督察属吏。辽朝都转运使与诸州转运使司皆置,属南面财赋官。元朝改置运判。参见“运判”。官名。宋辽金置,见“转运使”。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副长官。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简称东局,包括东城南段巡捕分局、北段巡捕分局。下设档房、巡捕处、街道所、马号、司狱科、巡查处、发审处、各段、巡捕队。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出蜡局改置,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掌出蜡铸造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晋书·冯跋载记》: “及 (慕容) 熙僭号,(冯素弗) 为侍御郎,小帐下督。”
爵名。西汉武功爵第六级。武帝时因军国财用不足,故置赏官,名曰武功爵,令民买之,每级十七万。爵至第五级官首即可优先除补官吏。1、爵名。为汉武帝所制武功爵的第六级。《史记·平准书》:“请置赏官,命曰武功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