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杂御史
即侍御史知杂事。
即侍御史知杂事。
州门下吏名。汉代司隶校尉所属有功曹书佐,主选用。三国蜀沿置,魏无考,至晋改称西曹书佐。《宋书·百官志下》说:“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西曹即汉之功曹也。”别驾为外曹纲纪之任,西曹为门下之任,故其职
官署名。北宋太宗雍熙四年(987)置,掌京城诸寺邸店、庄园课利之物,以寺务司官兼领,上隶于三司。官署名。宋雍熙四年(公元987年)置,掌征收京城诸寺、邸店、庄园赢利之事。听命于三司,而由寺务司兼管。参
官名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置,每卫各二人,从三品,为大将军副贰。唐朝沿置。宋朝为从四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初多不除授,孝宗隆兴 (1163—1164) 中复置,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长安二年(公元702年)诏举,马克麾及第。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正三品,统军七千以上,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俱正三品;副万户一员,从三品。
县的等级之一。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一等,相当于唐代的“赤县”,参见该条。金制为赤、京、剧、次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即诸京附郭的县,次于中都附郭的赤县。
官名。隋置,掌接见外国使者时按其等级的不同而排定次序。
清朝对中央各部、院主官之称呼。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
官署名。渤海国置,三省之一,有右相、右平章事、内史、诏诰舍人等官。辽太祖天显元年(926)灭渤海国后置为辽东丹国官署,有左大相、右大相、左次相、右次相等官,掌政务。
官名。明初户部河南部、刑部河南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河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