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简称理刑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设满洲二人,蒙古四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拟克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拟明智将军等号。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由卫所官军輓运,设守备、卫守备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皆正五品。下设守御所千总、所千总、随帮效力武举等官员
官名。①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审刑院置,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奏章,上于皇帝。后定员六人,以朝官充任。不限在职年月,其阶官但及三年,即引对迁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随审刑院
官名。金贞祐三年(公元1215年)设懿安家令丞,属宣徽院。掌庄献太子家事。
官名。即“知图谱官”。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四帐都详稳司长官。
官名,即谒者仆射。详“谒者仆射”条。
官名。见“军司马中大夫”。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军都部署司副长官。亦临时委任,收兵卸职,仍回本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