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唐制,中书省所隶通事舍人抽赴閤门供职,称閤门祗候。宋初犹有以正官充任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用为武臣加官而不领閤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始为职事官,从八品。助理閤门司传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1277),置司淮安路,简称淮东按察司,监治扬州、淮安、高邮等路府。二十一年,移司于扬州路。二十六年,迁回淮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科举考试的防弊方法之一。即应试人与试官有服亲或姻亲关系时,须进行回避。宋初尚无此制,太宗时知贡举官亲戚可与其他应试人员共同参加考试,真宗时始设别试所,专考试官亲戚。此后各级考试均实行此制,惟在铨试、公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与大晟府所属机构。掌礼乐之法。
又作土番宣慰司,即“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正四品,为司卿之副职。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司正六品,少卿品秩亦随降。十年罢。
指帝王的母族、妻族,即太后、皇后、嫔妃的家族——娘家人。《史记·外戚世家》:“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
官阶等级。《商君书·境内》: “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毅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①君长。《墨子·尚同上》: “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正长。”②百官群吏之长。《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③ 乡里之长。《墨子·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