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宪
清朝总督尊称。
清朝总督尊称。
官名。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三人。掌文书案牍。
官名。南朝梁置,为外监殿局属官。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内史中大夫”。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名义长官,常阙而不除。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名。①掌管宗室事务的官员。西汉末亦名宗卿师,郡国皆置。时王莽居摄,以其监视刘姓宗室活动。由二千石中选有德义者充任。纠察教训宗室。有不从教令者,因邮亭书言宗伯以闻。晋朝沿置。武帝咸宁三年(277)因宗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五工正之一,贾逵释为攻木之工,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官名。明洪武二年(1369)置为翰林院属官。正七品。十四年革。
将军名号,西汉末年更始置。《后汉书·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更始拜憙为五威偏将军,使助诸将拒寻、邑于昆阳。”
即“治书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