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火药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火药事项。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火药事项。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杂号将军名,东汉末三国初置,掌征伐。南朝宋、北魏、隋初皆置,但品位比以前低,为九品。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卫率。
官署名。简称“仪制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礼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理供给祭祀、飨食所需的醋醃食物。《周礼·天官》: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掌共五齐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齐菹,凡醯酱之物。宾客,亦如之”
官署名。① 清朝户部三库之一。顺治十三年(1656)分后库置。初归户部理事官管理,雍正元年(1723)改归管理户部三库大臣统辖。掌收各省岁输田赋、盐课、关税、杂赋、直省赃罚银用剩者及宝泉局新铸制钱,并
雄猛、雄威、雄明、雄烈、雄信、雄武、雄勇、雄毅、雄壮、雄健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雄”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朝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以学士充任,掌修史之事。
简称廪生。明清学校生员,指科举制度下考入府、册、县学之学生。以领取月米以补助生活,故名。明洪武二年(1369)定制,府学四十人,册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其缺额由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清沿明制,廪生领
见“十雄将军”。
即“主客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