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支应局
官署名。清末设于各省,掌军饷出入事项。
官署名。清末设于各省,掌军饷出入事项。
官名。秦、汉置属太常 (奉常),掌占卜。东汉并入太史令。北魏又置,《魏书·恩倖·王叡传》:文成帝兴安 (452—454) 初,“擢 (叡) 为太卜中散,稍迁为令,领太史。”隋唐为太常寺太卜署长官,各置
官名。唐始制,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记、典记之佐,协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番署加印,然后授行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39)置,为京都雒阳所在河南郡长官,设一员,二千石; 有丞一员,为其副贰。主掌京都事务,春行属县,劝农桑,振乏绝; 秋冬案讯囚徒,平其罪法; 岁终遣吏上计;并举孝廉,典禁兵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综本城及所属回庄事务。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抚定回部,因其旧各置官,随征效力者并封三品阿奇木。时称管理叶尔羌、喀什噶尔、库车、和阗、阿克苏、乌什者为六大城伯克。共设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战国时已实行对政绩优异的官员增加俸禄之制,如齐威王时曾赏给即墨大夫以一万户的租税作为俸禄。后代均以增加俸禄作为奖励官员的一种方式。唐制,凡考课成绩在中上以上者,每进一等,加禄一季。
春秋晋国下军的舆帅有七人,统称为七舆大夫。《左传·僖公十年》“遂杀丕郑、祁举及七舆大夫。”《襄公二十三年》: “唯魏氏及七舆大夫与之。”《史记·晋世家》: “惠公之主,倍秦地及里克,诛七舆大夫,国人不
试任。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一般以一年为期,称职者可实授其职。《汉书·朱云传》:“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看其是否胜任,称试守。《后汉书
战国秦结集的刑狱文书程式。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在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简文共分二十五节。内容包括对官吏审理案件的要求、对案件进行调查、检验、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其中包括各类案例。以供有关官吏学习
官名合称。即著作郎与著作佐郎。参见“二史”。指著作郎和著作佐郎。《宋史·职官三》:“郎曹阙员……则自二著躐升二史。”《宋史·职官四·秘书省》:“其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历。”
官号。始见于南北朝,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阶爵之外,更为节级。北魏陆续设其官号。然皆杂乱,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名义即此,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隋因其制改命为品。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4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