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直隶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右司设。掌核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兼理京畿道御史、顺天府府尹、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古北口、张家口、独石口、喜峰口、芦峰口、塔子沟、三座塔、八沟、乌兰哈达、喀拉河屯、多伦内尔等处文移。设满、汉郎中各一人,员外郎满洲、蒙古各一人、汉二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四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直隶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右司设。掌核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兼理京畿道御史、顺天府府尹、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古北口、张家口、独石口、喜峰口、芦峰口、塔子沟、三座塔、八沟、乌兰哈达、喀拉河屯、多伦内尔等处文移。设满、汉郎中各一人,员外郎满洲、蒙古各一人、汉二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四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西汉属水衡都尉,为六厩令副贰。成帝建始二年(前31) 省。据《汉旧仪》云,天子六厩即未央、 承华、騊駼、 骑马、 辂軨、 大厩, 马皆万匹。官名。天子置六厩,各养马万匹,每厩置丞,佐令掌厩事。参
官名。即导官丞。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调授”。
官署名。清末京师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 (1905) 于巡警部设。专司探访、侦缉奸宄,凡行踪诡密、潜谋不轨、来历不明、形迹可疑者,均需进行探查。置监督一人,辖中、左、右三路局。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宣
汉朝诸侯王国官吏。西汉自武帝后颁行左官律,称王国官吏为左官,对其在朝廷任职有种种限制。王国的官吏。汉朝皇子封王,其封地称国,其官员称王国吏,又称左吏。汉武帝后颁行左官律,对其在朝为官有许多限制。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平远将军同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等号。
官名。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由总统府第一局局长兼任,承秘书长之命,典守国玺。
管理苑圃的官吏。《国语·晋语九》:“主将适蝼,而麓不闻。”
即“东宫典经守舍人”。
官名。南宋嘉定八年(公元1215年)置,员额一入,以选入、京朝官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