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省局局长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亦称代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各城典兵之事。设四品官六人。每人辖如琫二人、及甲琫、定琫等。遇有缺出,由如琫拨补。乾隆五十九年(1792)定,不由东科尔世家出身者,亦准升至戴琫。其
官名。北周置。掌祭祀等活动中的礼仪,一说属春官府。正三命。官名。北周置,正三命。府属不明,可能隶属于春官府。庾信《周祀方泽歌》:“司筵撤席,掌礼移次。”为掌礼仪之官。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贮藏军械事项。
官名。南齐置,属门下省。参见“骅骝厩令”。
官制用语。汉制:除任本职之外,又任他官,称“兼”,或“兼任”。职位高的官兼任职位低的官称“领”。参看《琅琊代醉编·兼领》。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器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宫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掌整理图书,供职一至二年后,许带职补外,并可超迁官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贴职之一。绍圣二年(1095),并入秘阁校理。
官名。即“法制院副使”。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契丹、奚、汉、渤海四军之渤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