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殿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正六品。后渐改置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各殿及廊庑洒扫。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宫中各殿及廊庑扫除。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佥书、掌司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正六品。后渐改置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各殿及廊庑洒扫。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宫中各殿及廊庑扫除。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佥书、掌司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大学教育及专门教育事项;二、国外留学事项;三、各种学术机关的指导事项;四、学
内官名。南朝陈置,文帝天嘉(560—566)初定为五职之一。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市场税收。《周礼·地官》:“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皮角筋
见“织造”。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谕饬大学士、九卿、督抚,公举能潜心经学、老成敦厚、纯朴淹通之士,不拘进士、举人、诸生及退休闲废人员,均可推荐。至十六年 (公元175
官名,属步兵校尉,俸千石,西汉时掌领上林苑屯兵,东汉时掌领宿卫兵。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北军中候》。
官署名。宋朝置,掌抽算竹木、蒲苇,制造帘箔,以供内外之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任。上隶将作监。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抽算竹木、蒲苇、造制帘箔,以供需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任。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神武军大将军下。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右皮室军长官。乃辽军重要将领。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丞相府无户曹,其事掌于主计。东汉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设户曹掾、属各一人,后省。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丞相府复置户曹掾、属;蜀吴无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