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为户部交阯清吏司副长官。一人,从五品。宣德十年(1435)革。参见“户部交阯清吏司”。
官制用语。宋朝判、司、簿、尉及其摄官,依不同出身、任数、考数、举主员数,是否流外,升转录事参军或下州令、录,称为常调。以此法升转之官,则称常调官。时有俗语说: “家常饭好吃,常调官好做”。宋制,吏部按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朝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平远将军同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等号。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掌乐大夫。《左传·定公五年》:“(楚昭王)将嫁季芈”,“以妻钟建,以为乐尹。”杜预注:“司乐大夫。”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掌乐与舞。《左传·定公六年》: “以妻钟建,以为乐尹。”此
东汉度辽将军的兵营,屯五原曼柏县。《后汉书·孝安帝纪》:“乙巳,诏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诣敦煌、陇西及度辽营。”
官署名。民国置,管国际交涉、在外侨民、居留外国人、及中外商业等事务。初设总务厅、政务司、通商司、交际司、条约司;后改置总务、国际、亚洲、欧美、情报五司。其长官初称总长、次长;后称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黄门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所属有中黄门冗从仆射及博士四人。其所掌同中黄门,参见该条。
宫中女官,掌监督宫庭。《宋书·后妃传序》:“中台侍御监闺帅,置一人。”
见“邸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