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代宗大历十二年 (777)改上都留后院为上都知进奏院而置,为进奏院长官。主持藩镇设在京师官邸之邸务,领以大将,亦称邸官,掌朝廷与本镇间诏令、章奏及各种文书的承传。唐末藩镇跋扈,诸镇皆置,进奏官
官名。战国楚置。 同“新造”。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新造尹”官职名。
官名。金置,为三司所属事务官。员额二人,秩正八品。
官名。北宋若以官阶低者领安抚司事,则为管勾安抚司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见“掌盖”。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急救受伤官兵。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职役名。宋代有甲头,亦称甲首。明代里甲制度,一甲共十人,推一人为首,称为甲首。参见“里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司次官,佐载师中大夫掌封邑的划分,管理全国农、牧、盐业生产及赋役的征发等事务。多省称为小载师。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载
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官名。见“内翻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