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膳
官名。隋、唐光禄寺太官署属官,隋朝十二员,唐朝十员,皆从九品下,其属有监膳史十五员,供膳二千四百员。掌监供膳食事。
官名。隋唐太官署令的属官,秩从九品下。隋制十二人,唐制十人,掌监膳食之事。
官名。隋、唐光禄寺太官署属官,隋朝十二员,唐朝十员,皆从九品下,其属有监膳史十五员,供膳二千四百员。掌监供膳食事。
官名。隋唐太官署令的属官,秩从九品下。隋制十二人,唐制十人,掌监膳食之事。
官制用语。汉朝指一官兼参他官职事。晋朝沿用,即将某职的品班、待遇与另一职务一样看待。北魏、北齐设有“比视官”。唐、宋又有“视品”。1、官吏在任所治事,即官吏办公。《汉书·王尊传》:“昔孔子治鲁,五日诛
官署名。战国楚置。主管纺织业。战国楚官印有“中织室鈢”。
官名。清朝起居注馆之专职记注官。掌记载皇帝言行及修起居注。顺治十二年(1655)置日讲官,以满、汉词臣兼充。康熙九年(1670) 设起居注馆,以“日讲官”兼充起居注官,故名。后日讲很少举行,日讲官遂为
官名。即“内阁承宣厅厅长”。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蒙古官缺。指为具有蒙旗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唐古特司业、助教、中书及游牧员外郎、主事定为其额缺。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中书、给事中,御史,各部院郎中、员外郎、主事、堂主事、司务、国子
官名。西魏置。《周书·侯莫陈崇传》:“(侯莫陈悦)从魏孝武入关,为太祖直荡都督。”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公室财物。《左传·文公十四年》:“公子商人骤施于图。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杨伯峻注:“公有司为一词,谓掌公室之财物者。”
唐代五个官署总称,即御史台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五官署。唐代李绰《尚书故实》:“台仪自大夫已下至监察,通谓之五院御史。”
即“金部郎”。
官名。《尔雅·释水》说:“江、河、淮、济为四渎,发源注海者也。”唐制于四渎各置庙令,秩正九品上,下设祝史、斋郎。宋沿置四渎庙令,所掌与“五岳庙令”同,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