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参见“吏科左给事中”。
官名。渤海国官,文籍院次官。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正四品,为司卿之副职。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司正六品,少卿品秩亦随降。十年罢。
官名。辽朝北面官。辽以百官番宿为宿直,宿直司专掌轮直官员宿直之事。置详稳、都监将军、小将军、宿直官、宿直护卫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御帐官。掌轮直官员宿直之事。设官有宿直详稳、宿直都监、宿直将军、宿
即“抹里”。
官署名。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佐队官管理军乐队。
官名。即大理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少卿。
即五伯之首。伯通霸,读霸。《汉书·晁错传》:“臣窃闻古之贤主莫不求贤以为辅翼,故黄帝得力牧而为五帝先,大禹得咎繇而为三王祖,齐桓得筦子而为五伯长。”筦,同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掌拟定文臣升朝官以上内外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