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佐助大行人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唐朝鸿胪寺司仪署置六人。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亦置,四人,从九品,初为殿庭仪礼司序班,后改隶鸿胪寺。②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1396)于五军都督府分置,专掌文牍。后革。
官署名。北宋置于陪都西京(今河南洛阳),设管勾台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属吏有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等。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属官统称。汉朝泛指公府及郡县官府属吏,正曰掾、副曰属,如各曹掾史及其下属吏。三国魏晋南北朝沿置。参见“掾”。官名。汉朝三公府、将军府分曹办公,掌管一曹事务的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后汉书·百官一·太
官名。清朝宗人府之长官。掌皇族属籍,编纂玉牒,并负责宗室、觉罗子弟的教诫、议处、议叙等事。顺治九年(1652)设,一人,以亲王、郡王充任。官名。清置,为宗人府长官,掌皇族属籍,按时修辑玉牒,奠昭穆,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二人,掌理聚集不良的莠民加以感化,凡为害乡里的,不让他们戴帽子,只用黑巾蒙头,罚他们服劳役。北周依《周礼》之制置掌徒中士,正二命。掌徒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
即“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见“怯薛”。
官名,金朝置。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七品,掌警巡之事;判官二员,正九品,掌检稽失,签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