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盐井盐课提举司
官署名。明朝置,治所在云南姚安府(今云南姚安县),掌该处食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署名。明朝置,治所在云南姚安府(今云南姚安县),掌该处食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梁皇弟皇子府始置功曹史,陈沿置。北魏始于诸王府置功曹参军事,北齐皇子王府复设功曹史。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复设功曹参军事。唐制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文官簿书、考课、陈设。
官名。金置,为太子属官,正八品,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见《金史·百官三·詹事院》。
军事编制单位。清代绿营兵制,以汛为标、协、营以下的一级编制单位,由千总、把总统领。参见“绿营兵”。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为班禅宫中之官。员额一人,随侍班禅起居,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刑部,掌进断案刑名文书。南宋因之。
官名合称,即郡守和郡尉。郡守,又称郡太守,掌治其郡;尉为守的佐官,掌郡兵和治安。《汉书·张耳陈馀传》:“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史记·秦始皇本纪》:“非博士官所职,天下必有藏《诗》、《书》百家语者
指任免官吏的制度。《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废置,以驭其吏。”郑玄注: “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
官名。参见“押运同知”。
官署名。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中学堂、女子中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官名。唐朝光禄寺掌醢署置,十员,流外五品,掌酱醋醯醢。流外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醢人,“掌四豆之实,以供王祭享之用。”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主醢十人,秩流外五品,即《周礼》醢人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