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坊令
官名。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甲胄、杂作及工匠等。
官名。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甲胄、杂作及工匠等。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官名。西汉初年置之。以监察百官。《汉书·叔孙通传》:“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官名,即御史中执法的省称。御史中执法为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汉书·叔孙通传》:“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见《通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名。元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设大都、上都太仓各一,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麹药物。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司”札支付。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立提举太仓,设官三员,隶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
非法占据上位。
官署名。元置,为皇太子、皇太后的侍卫军组织。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世祖以五投下探马赤立蒙古探马赤总管府,秩正四品,设总管一人。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拨隶东宫。次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宋朝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简称。神宗熙宁四年(1071),定太学生三舍法,分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初入学者为外舍,人数不限,春、秋各考一次。外舍选升内舍,限二百人。内舍选升上舍,限百人。上舍生学业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官品令为九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
官名。清沿明制,户工二部均差本部司员到各税关任关税监督,后改为通差六部司员,继而又改为特简京员往任,或由将军、织造、盐政兼理,多用满人,尤其是淮安关、广东海关,例以内务府司员充任。
官名。元置,为祗应司长官,从五品,掌王府、寺观修缮、妆銮、油漆、裱褙等事。见《元史·百官六》,参看“祗应司”条。官名。元置,为祗应司的主官,见“祗应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