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曹掾
官名,汉置,为公府或郡县佐吏,掌农桑等事,简称田曹。其后,晋公府也置,兼掌分察州郡。《晋书·温峤传》:“司徒置田曹掾,州一人,劝课农桑,察吏能否,今宜依旧置之。”
官名,汉置,为公府或郡县佐吏,掌农桑等事,简称田曹。其后,晋公府也置,兼掌分察州郡。《晋书·温峤传》:“司徒置田曹掾,州一人,劝课农桑,察吏能否,今宜依旧置之。”
官名。① 战国齐置,掌书记之事,又称“尚书”。《吕氏春秋·骄恣》:齐宣王“遂召掌书曰:‘书之,寡人不肖而好为大室,春子止寡人。’”②唐朝太子内官,三人,从八品,掌符契、经籍、传宣、启奏、教学、禀赐与纸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即“西南面招讨司”。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仆寺龙厩丞置,仍为二员,从九品上。唐朝太仆寺典厩署沿置为次官,四员,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
清末军队名。是湘军幕僚李鸿章在湘军统帅曾国藩的支持下用湘军编伍的定制参合西洋运用洋枪的成法而编练的一支新的军队。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 初建时人数约七千余人,至同治四年 (公元1865年) 发
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军队中各级长官的统称。包括军中文职人员。《周礼·夏官·大司马》:“军吏载旗。”郑玄注:“军吏,诸军帅也。”贾公彦疏:“谓从军将至下伍长皆是军吏也。”《汉书·韩信传》: “信谓军吏曰: ‘赵已先据便地壁
官名。负责冶铸金属器具的官员。一说为殷代官名。周朝属司空,有筑氏、冶氏、凫氏、段氏、函人等。《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周
即超迁,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明史》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帝谓吏部曰:‘资格为常流设耳,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同书《严讷传》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