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炀帝封孔子的后裔为绍圣侯。见《历代职官简释·绍圣侯》。
官名。元置,见“右藏提点”。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唐朝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署名。隋始置,为刑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司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凡门关的政令,早晚启
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清初漕粮监兑之事,均由各府推官任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裁撤各省推官,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通判。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山东武定,江南江宁、苏州、松江、凤阳,浙江湖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
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详见“步军统领衙门”。
官署合称。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燕京、益都济南、河南、北京、平阳太原、真定、东平、大名彰德、西京、京兆等十路分置,掌管各路军政和民政。设宣抚使、副使等职。受燕京行中书省节制。中统二年罢。
文书制度。亦作“发钞”。清制,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此外,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
军事管理机构合称。隋朝以左右翊卫、左右骁骑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候卫为十二卫。唐朝承袭隋制,改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五代为左右卫、左右骁骑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