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
王的母亲或正妻子封王妃,为正一品或从一品,次妻(妾)封王夫人。金朝章宗承安二年(公元1197年),改为王妃只封王夫人,次室封孺人。郡王母、妻封郡王夫人。见《金史·百官一》。
王的母亲或正妻子封王妃,为正一品或从一品,次妻(妾)封王夫人。金朝章宗承安二年(公元1197年),改为王妃只封王夫人,次室封孺人。郡王母、妻封郡王夫人。见《金史·百官一》。
①爵名。晋朝时即指“公”。隋朝始置,为九等爵之第三等,位郡王下、郡公上,从一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废。唐朝复置,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唐末及五代受此封者甚滥。宋置,位郡王下,郡公上,从一品。金朝置
官名。金朝始设。为枢密院、都元帅府等机构之属官。掌出纳文移。元朝沿置于宣政、枢密诸院、诸大都督、通政司、都察院等衙署。明清有设于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等所属经历司者,为经历司之主官(详“经历司经历”)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福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次兄洪仁达为福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改为“天福”,始有是爵
官府发布的施政命令。《周礼·天官·小宰》:“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孙诒让正义:“凡施行为政,布告为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原属工商部,工商,农矿两部合并为实业部后改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实业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国营商业的设计管理;二、民营商业
官名。传说夏、商、周所设四辅官之一。《礼记·文王世子》: “设四辅及王公。”孔颖达疏: “其四辅者,案《尚书大传》云: ‘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官名。辅佐天子或太子的官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以礼法防禁邪恶,挽救犯有过失的民众。《周礼·地官》: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官名。周置,掌诛让万民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拽刺军。设详稳等职。
流外官名。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员额二人,秩流外二品,掌车乘。
官署台,即御史台(御吏府)。汉代御史府多柏树,其上多乌,故称御史府为乌台,或乌府。参看“乌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