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陵长
官名。晋于王国置陵长、庙长,分掌王国陵、庙之事。南朝梁陈沿置。
官名。晋于王国置陵长、庙长,分掌王国陵、庙之事。南朝梁陈沿置。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太常寺,掌室坛、庙宇、陵寝之事。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清代的俸给制度。其制是银米兼支。米视俸而定,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不给禄米。正俸之外,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称为养廉银。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
印“伶官”。乐官。《国语·周语下》:“钟成,伶人告和。”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改国子监学录置,正九品。宣和三年(1121),改为太学录。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府,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于京兆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副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参见 “转运司”。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又称“宣徽北院使”。总领宣徽北院事。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隶属于海军部。
三国蜀的地方兵之一。由賨人(湖南、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