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牺牲所

牺牲所

官署名。明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洪熙元年(1425) 置掌祭祀时所用牲品,有犊、牛、太牢、少牢之分。设吏目一人,从九品,掌文书出入之事。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置神牲所,设廪牲令、大使、副使等官,次年废。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置牺牲所,属太常寺。置吏目一人,从九品,典往来文书。清初废此官,另以正、副千户为牺牲所正副主官。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牺牲所改归内务府,设司官、厩长、厩副、厩丁等掌牧养事务,并派内务府总管大臣一人值年管理。本司司官员额二人,其一由庆丰司司员兼任,另一由内务府各司司员兼任,二年更代一次。

猜你喜欢

  • 内翻书房掌档

    官名。见“内翻书房”。

  • 巡防队什长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棚之长。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营辖三哨,步队每哨辖八棚,马队每哨辖四棚。每棚设什长一人,管正兵九人。

  • 侍郎左选员外郎

    官名。见“侍郎左选郎中”。

  • 内典引

    流外女官名。唐废内谒者局,于内侍省置内典引十八人,秩流外三品,掌诸亲命妇朝参出入导引。

  • 北京盐使司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

  • 协理京营戎政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置,以兵部尚书侍郎或右都御史充任,协掌京营操练之事。万历九年(1581)革。十一年复置。天启(1621—1627)中增一人,后革。崇祯二年(1629)复增一人。

  • 中署

    ①官署名。东汉灵帝(168—189)置,积蓄私藏,收天下之珍,以宦官掌之。三国魏沿置,以中署监为长官。南朝宋后废帝(473—477)初,省御府而置,隶少府所统右尚方令,掌作御刀、绶剑及诸玩好器物。南朝

  • 祠祭司郎中

    官名。即“祠祭清吏司郎中”。

  • 署司钥章京

    见“司钥章京”。

  • 右正言

    参见“正言”。官名。宋置,掌规谏讽谕。见《宋史·职官一·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