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司
官名,掌管民政。《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官名,掌管民政。《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官名。战国秦置。射弩兵之官长,《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官名,秦置,掌统发弩士卒。《睡虎地·秦简·除吏
官名。即都官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员外郎。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市政治安、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后世多沿置,隋以后无。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官名。简称左谕德。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员,分隶左、右春坊,正四品下,掌以道德教谕太子。其后时有废置。睿宗景云二年(711) 定置不废,职比散骑常侍。宋朝不常置,每立太子则随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其职掌为佐大尼仓管理征收钱粮。民国时期沿置。
爵位的等级。《吕氏春秋· 制乐》: “颁其爵列等级田畴以赏群臣。”爵位。《荀子·政论》:“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后汉书·皇后纪序》:“秦并天下,多自骄大,宫备七国,爵列八品。”
官署名。辽朝北枢密院所属机构。掌纠察百官,兴宗重熙二十年(1051),“罢中丞记录职官过犯,令承旨总之。”(《辽史·兴宗纪》)官署名,辽朝置,掌纠察百官。其官有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北院
官名。即“贵州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北宋前期,尚书令、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不任实职,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定谥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