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库令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隶少府卿。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隶少府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直属于参谋总长, 掌管全军纪律、财务等的监察事项。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战国秦置。主铸造的低级工官,上造爵。秦始皇二十一年造《羊首车辖铭》: “廿一年,寺工献,工上造但。”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行政院。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四月四日公布的《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规定,其职任为:依土地法的规定及为施行土地法的需要,拟具关于土地行政的各种实施计划与技术方案。设主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凡在任选人,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监司、知州作举主保奏,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经磨勘合格,授予改官状五份,即赴京等待班引,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即成为京朝官。
官名。北齐以来置诸陵署,以令丞为正副主官。隋及唐初沿置。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以陵寝、宗庙隶宗正寺,天宝十载(公元751年)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陵台,提高令的品秩,永康、兴宁二陵称署如故
官名。西夏设,为功德司副官,佐功德正使掌司事。下设通判、承旨等职。元朝于同知下设副使,正四品,下设经历、都事等职。
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名。宋初置,为横行阶官,不领本职。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六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大改官制,改为职事官,置二人,为引进司副长官。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中卫郎,为武臣阶
郡门下吏名。晋置,见《彭祈碑阴》。属于小史之类,掌执戟侍从。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