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漕运总督

漕运总督

官名。明清督理漕运的最高长官。明景泰二年(1451)设,与总兵同理漕务。并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及徐、和、滁三州,驻淮安。嘉靖四十年(1561)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1579)后曾一度兼管河道。清朝沿置,定制为正二品。若兼尚书衔则为从一品。掌相度运道,催趱过淮漕船,总理一切漕务。每年随重运入京述职。综制文武,标下辖副将、参将等官; 属下有督粮道、管粮押运各官。顺治(1644—1661)中亦曾兼凤庐巡抚事,並曾设满洲侍郎一人襄理。咸丰十年(1860)以后节制江北镇、道各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因漕运停废而裁省。


官名。也称总督漕运,为漕运长官,总理漕运事务;在不同时期,其职权也有所不同。明朝始设此官,掌管漕粮取齐、上缴、监押运输等事。明朝初期设京畿都漕运司漕运使,后来又设漕运总兵;代宗景泰以后,又改设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清朝沿袭明制,称漕运总督,官级为正二品;兼尚书衔的为从一品。清朝漕运总督驻淮安府,总理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南、湖北漕政;其属官有巡视漕务(四人)、督粮道(七人,正四品)、管粮同知(六人,正五品)、管粮通判(三十三人,正六品)、押运同知、通判(各十六人)、漕标副将(一人)、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人)、领运守备(五人)、领运卫守备(九人)、领运守御所千总(十三人)、千总一百八十六人。清朝末年,海运代替河运,此官便被撤销。见《明史·职官二》、《清史稿·职官三》。

猜你喜欢

  • 吏士

    官名。战国置。掌文书的小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1、将帅下的军官。《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遂斩队长二人以循

  • 缮写人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

  • 管理太医院事大臣

    官名。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地位在院使之上。

  • 敕令所提举

    官名。宋朝设此官,“敕令所提举”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简称。敕令所是起草皇帝命令的机关,其长官为“敕令所提举”,此官由宰相兼任;同提举,执政兼任。下设详定官和删定官。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 佥宣徽院事

    官名。元朝宣徽院置,二人,正三品,位宣徽副使下。官名。元置,为宣徽院的佐官,员额二人,正三品,位在宣徽副使之下。

  • 手笔俊拔超越辈流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

  • 典宝所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典宝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掌诸王宝符牌。

  • 达干

    官名。① 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②回纥黠戛斯官之第六等,无员。

  • 铨头

    金代铨选制度中用以记录官员的资历的文书。《金史·选举志二》:“凡铨注,必取求仕官解由,摄所陈行绩资历之要为铨头,以定其能否。”

  • 双单月议选处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拟选满汉双单月月选官缺,列名具奏,月官人员引见。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前,其职任分属求贤、开设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