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外官名。宋置于开封府,掌招待宾客。
宋朝干当公事别称。参见“干当公事”。
官场用语。贬谪官员,朝廷授以低阶,称责授某官。不受法定该降若干级官阶的限制。责授散官者,许任意居住一地,但不得擅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被贬谪,授以低阶,准许任意居住一地,但不得擅离,称为责授
监狱职员名。北洋政府设于新监,在看守长的直接指挥下,监督、管理犯人,并办理监狱内的各项总务工作。如看守员额较多,则在若干看守中选一人为主任看守,协助看守长指挥总看守工作。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选举制度。南宋理宗嘉熙元年 (1237) 罢牒试,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知州、通判之门客及姑姨同宗子弟,以及寓居士人,由所在县给公据,依乡试法试于各路转运司,称寓试。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嘉祐元年 (
即“总知中丞司事”。
指黄门官。因其居枢要之职,故称。《梁书·萧景传附萧昱》:“迁给事黄门侍郎,上表曰:……圣监既谓臣愚短,不可试用,岂容久居显禁,徒秽黄枢? ”唐沈佺期《移禁司刑》:“何功游画省?何德理黄枢?”
官名。唐朝后期置,为节度使属官,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及号令升纳之事。宋初沿置。太祖乾德二年(964),令两使留后奏荐历两任有文学者充任。太宗太平兴国六年 (977),命有出身人充任。后逐渐成为选
官署名。北齐太常寺置,掌医药等事,有令、丞。隋朝令二员、丞一员,又有主药二员、医师二百员、药园师二员,医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按摩博士二员、祝禁博士二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 又置医监五员、正十员。
官名。北魏置。掌供御膳。《魏书·慕容白曜传》:“(慕容契)迁宰官令,徵好碎事,颇晓工作,主司厨宰,稍以见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