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台令
官称。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 置。职掌不详。朱铭盘《南朝宋会要》序在太常下。
官称。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 置。职掌不详。朱铭盘《南朝宋会要》序在太常下。
官名。 南朝梁置, 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579)置。东京夏官府吏部次官,佐吏部下大夫掌东京六府官员选举。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北周置,见“东京吏部下大夫”。
官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令曹者称令曹御史,掌律令。
官署名。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巡警部设探访队。三十三年,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宣统元年(1909),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专司侦探、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新闻。置总办一
官名。唐朝始置,为弘文馆、集贤殿书院之属官,亦称“校理官”。掌校刊典籍之错谬。玄宗开元七年(719)始设于弘文馆,八年,丽正修书院(集贤殿书院前身)亦置,无常员,多以他官兼。德宗贞元八年(792)罢集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织机匠,主织造缎匹。南京本是纺织工业发达的城市,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初,大批的机匠投入织营。当时以钟芳礼督理织营事务,将投营的南京城中机织业工人都编立军伍,分为前后左右中五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启本行文时的加衔。洪武十四年(1381)令翰林院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吴广成《西夏书事》卷二十,记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七月,谅祚“使祖儒嵬名聿正入贡,请尚公主。”祖儒为名聿正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四“嘉祐元年十二月”条下译作
官名。又称“巡绰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属“外帘官”。由兵部委派,负责管理号军,维持考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