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添支

添支

官制用语。又称增给,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宋制,有官、职、差遣之别,除本官正俸料钱、衣粮外,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米等,称为添支。北宋前期,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 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副使,观文殿大学士,三十千; 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宫观判官,三司判官、判子司,开封府判官,提举诸司库务,管辖三司军大将,提点内弓箭库,二十千; 宫观都监、勾当官,十七千; 资政、端明、翰林侍读、龙图、天章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天章直学士,十五千;群牧使、副使,开封府推官,三司河渠勾当公事,同管勾河渠案公事,十五千; 群牧都监,十三千;银台司、审官院、三班院、吏部铨、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太常礼院主判官,纠察在京刑狱,群牧判官,监祭使,十千; 判司农寺,七千; 知、判诸路州、军、府,自六十千至七千,凡八等; 有都总管、经略安抚等使者,自五十千至七千,凡六等; 通判,自二十千至七千,给铁钱则自八十千至五十千,皆四等; 转运使、副使,发运使、副使,提点刑狱,劝农使,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自三十千至七千分五等,给铁钱则自十百五十千至八十千分三等; 诸路副都总管、权总管、都钤辖,路分钤辖,州钤辖、路分都监,自五十千至八千,凡六等; 府界及诸路州、府、军、监、县、镇都监、巡检、寨主、监押,自诸司使至三班借职,十五千至五千,凡六等; 监当官,自五千至四千,凡二等; 提举,提点铸钱,自二十千至十五千,凡二等; 皆以月给。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差遣添支依新寄禄官高下分等,带职人改领职钱。徽宗时,带职人职钱改为贴职钱,另给添支钱或添支米。南宋时,内外官有添支料钱,在京厘务官又有添支钱、添支米等。

猜你喜欢

  • 晋阳宫丞

    宦官名。北齐置,为长秋寺晋阳宫署次官。

  • 县的等级之一。金制有剧县,为赤、京、剧、次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三等,亦称次赤,为二万五千户以上的县。

  • 司属司

    官署名。金朝置,属大宗正府。管领宗室将军及其所占人口、奴婢事务。原名宗室将军司,章宗明昌二年(1191)更名。设令、丞领司事,秩正七品、正八品。中都、上京、扎里瓜、合古西南、梅坚寨、蒲与、临潢、泰州、

  • 行台左民郎中

    官名。东魏置。《梁书》卷五六《侯景传》: “侯景又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诣阙献策,求诸元子弟立为魏王,辅以北伐,许之。”职掌同左民郎中。

  • 尚方狱

    监狱名。南齐时京师有廷尉狱和尚方狱。《南齐书·到撝传》载:“撝颇怨望,帝令有司诬奏撝罪,付廷尉,将杀之。撝入狱数宿,须鬓皆白,免死,系尚方。”沈家本《狱考》按:“南齐时尚方盖有狱,故撝先系廷尉, 而后

  • 金肃军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西京诸司之一,控制西夏。

  • 军医司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卫生、治疗、防疫、医药器具,兼司军医人员之教育、升调。初辖医务、马医二科。宣统二年(1910)改辖卫生、医务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

  • 行政院副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 给事北院知圣旨事

    即“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

  • 团长

    官名。民国时陆军统领一团兵的军官称团长。军官名。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标统带改称团长,由上校或中校充任。国民党政府沿置。团的编制参见“陆军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