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西江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监察地方,置司庐州路(今安徽合肥),监治庐州、安丰、安庆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监察地方,置司庐州路(今安徽合肥),监治庐州、安丰、安庆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简称帐司。北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置,隶三司。掌稽查清理财赋簿书文籍,钩考钱财盈亏多寡。设提举官、同提举官、帐勾官、催驱官各一人。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比部。
官署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
官名。秦置,入汉因之。属廷尉,秩千石。东汉减为六百石。职掌助廷尉平决诏狱。官名,秦汉皆置,属廷尉,西汉秩千石,东汉六百石。掌逮捕犯人,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志二·廷尉
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简称。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统领部分汉军。始置于太祖神册二年(917)。设都团练使、副使、判官等职。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官名。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员二人,正六品。
官名。金大安元年(公元1209年)置武成王庙,有令及丞,掌春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见“统军”。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掌追缴、收贮现审案内脏罚、脏变、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会其数以送户部,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设司库一人、库使二人,均为满员,经承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