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海右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地方监察。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置司绍兴府,监治婺州、绍兴、庆元、建德、衢州等路。二十六年,移司于婺州路(今浙江金华)。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地方监察。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置司绍兴府,监治婺州、绍兴、庆元、建德、衢州等路。二十六年,移司于婺州路(今浙江金华)。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见“京堂”。
官名。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增改东宫官员时置,分为左、右宫正,负辅佐太子之责。命品不详。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军政部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期利用军事参议院人员设立点验委员会,分派人员组成点验组,分赴各军、师点验士兵人数,考核补给和兵役等情况。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置,掌造木器。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併入海军部。三年,改属军政司。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修改、购买、保存、销发,以及枪炮、鱼雷员弁的补官、任职事
官名。春秋时宋国设置,由宦者充任,掌辅导太子。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九年(976)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东作坊副使。
即“判吏部事”。
官名。西汉置,属右扶风,为右都水长副贰,员一人,协掌内史右地水利事务。官名,掌佐右都水长行施职事。参看“右都水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