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以此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参见“光台钱”、“光省钱”。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佐吏部中大夫、小吏部下大夫掌选举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吏部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
①吏职名。唐朝门下省弘文馆校书郎置十二员、中书省史馆置十二员、秘书省置十员、秘书省著作局置五员、内侍省内教(宫教)博士置二员、太子司经局置二十五员,宋朝吏部置三员、秘书省秘阁置正名楷书五员、秘书省国史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二月二十一日考试院公布《各省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办法》,规定“铨叙部在各省铨叙分机关未成立前,得将委任职公务员之任用,考绩及登记
官名。即太子左清道率。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洛州为河南府置,以亲王遥领之,从二品,掌宣德化,岁以上佐巡属县, 观风俗、 录囚、 恤鳏寡; 天宝元年(741)改名东都牧。宋朝不常置,北宋前期为二品官。官名。唐显庆二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宝所,置典宝正一人,秩正八品,掌王宝、符牌。其副职有典宝副一人,秩从八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非常保安事,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访查集会、结社、凶器及危险物品等。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都官从事之下,所掌则同。参见“都官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