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令丞
官名。(1)东汉、三国魏、西晋、北魏、后唐均以洛阳为京县,置令及丞,掌本县政务。(2) 隋唐以洛阳为陪都,洛阳令丞治所在陪都城内,为赤县令丞之一,参见“赤县令”。
官名。(1)东汉、三国魏、西晋、北魏、后唐均以洛阳为京县,置令及丞,掌本县政务。(2) 隋唐以洛阳为陪都,洛阳令丞治所在陪都城内,为赤县令丞之一,参见“赤县令”。
官名。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改用汉官名,六部及理藩院之承政改称“尚书”,都察院之承政改称“左都御史”。又,天聪十年(16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长官初亦为承政
官名合称。金哀宗天兴二年(1233)改陈州为金兴军,以粘葛奴申为节度使,下辖建威卫、虎威卫、振武卫、振威卫、果毅卫五都尉,分掌各招抚司所发援兵。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属官,佐大司马卿、小司马上大夫掌府中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兵部比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以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再改此称,肃宗至德二年(757)重为比部。②官名。唐朝始置,为宫
官名。南朝宋始置,为尚书省功论曹长官。亦称功论郎中。南齐、梁、陈沿置。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资深者称侍郎,梁六班。参见“功论曹”。
即“分得拨什库”。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浙江省军政机关。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元月制定的《中华民国浙江省约法》中规定,浙江军政府以都督及其任命的政务员、议会、法院三部分组成。依照元年制定的《浙江都督府官制》(七月修正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详“审判厅厅丞”。
官名。同“膳宰”。周朝置。饮食官之长。《韩非子·八说》:“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
官名。明初户部河南部、刑部河南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河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