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宜正
见“治仪正”。
见“治仪正”。
宋朝幕职州县官统称。因由吏部铨选注授差遣,故称。宋初分两使职官、初等职官、令录、判司簿尉四等共七阶。经徽宗崇宁二年(1103)及政和六年(1116)两次改名,七阶为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罢都水掾,设勾当官二人,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设四人,备分治监差委。
官名。东汉末期置。《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五年》: “(曹)操还军官渡,阎柔遣使诣操,操以柔为乌桓校尉。鲜于辅身见操于官渡,操以辅为右度辽将军,还镇幽土(胡三省注: 今使鲜于辅还镇幽土,故以为右度辽将军
官名。吐蕃官,亦称曩论充,置一人,与大相、副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总核承政厅事务,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其职掌为统领胥附禁兵。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所引《大唐故右虞候副率检校左领军卫将军上柱国乙速孤府君碑铭》:“曾祖贵,周上开府仪同三司、胥附大夫。”其副职为小胥附下大夫,
即“太子中舍人”省称。明太祖洪武 (1368—1398) 初曾定为东宫官名,十五年罢。
官署名。① 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设计部,置郎中为长官。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建六官,以计部属天官府,置中大夫为长官,属官有小计部下大夫、小计部上士,辖掌纳上
清朝各部尚书、侍郎之通称。又作为总督之别称。清朝称各部尚书、侍郎为部堂,各衙门长官也称部堂,各省总督加尚书衔的,也称部堂。
官名。即礼部主客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