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渠署令
官名。即河渠令。
官名。即河渠令。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用作染料的草类植物。《周礼·地官》:“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
官名。①北齐太子家令寺所属司藏署次官。隋、唐沿置,隋三员,唐二员,从九品下。②渤海国置,司藏寺次官。
官名。又称“宗人”。春秋时鲁国置。掌理宗族礼法。《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公子荆之母嬖,将以为夫人,使宗人畔夏献其礼。对曰: ‘无之。’公怒曰: ‘汝为宗司,立夫人,国之大礼也,何故无之?’”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令开封府所属开封、祥符二县置。大观二年(1108),复令天下诸县皆置。职掌仿户部。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掌行南班宗室请受,非袒免以下亲降生分割财产、嫁娶
官名合称,西汉置,各掌佐令帅所属工徒修建宗庙、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详“左右前后中校令”条。
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为昆蹄令之副,佐令养好马。参看“昆蹄令”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邓景山及第。
刑部之别称。
官名合称。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详各条。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