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江北行省
即“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即“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北魏置。《魏书·车路头传》:“及太宗即位,拜(车路头)为散骑常侍,赐爵金乡公,加忠意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见。
官名。隋朝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二员,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
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职权与“录尚书事”相类,乃宰相之任。《晋书·石勒载记下》: “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
官名。明清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司务厅之职官。为首领官。皆分设若干人不等。掌理省署抄目,出纳文书之事。明制为从九品。清初亦为从九品,乾隆三十年(1765)定为正八品。又,清末总理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务”。
官名。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改宗学教授置,正八品。十年,令序位在太常博士之下。掌教授宗学生。
食公卿禄而无职事者称乐公。《史记·平准书》:“爵得至乐卿,以显军功。”注:“《汉书音义》曰:(秦汉二十级爵的)十九级爵为乐公,食公卿禄而无职事。”
官名。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置,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见“国史院”。
官名。民国置,掌管专门技术。参看“技监”、“技正”条。官名。辛亥革命后设置,为委任职技术部员,位次于技正。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设置技士的各部其名额如下:内务部十人,财政部六人,陆军、
学官名。宋置,见“教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