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都转运盐使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河东(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西南蒲州镇)盐政。下辖三分司: 解盐东场、西场、中场。设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使、副使等职。同知、副使分司进行管理,总于都转运使。所产盐行销山西、陕西及河南部分府县。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河东(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西南蒲州镇)盐政。下辖三分司: 解盐东场、西场、中场。设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使、副使等职。同知、副使分司进行管理,总于都转运使。所产盐行销山西、陕西及河南部分府县。
官署名。明初设置,掌两淮盐政。下辖三分司: 泰州、淮安、通州。设都转运使,从三品,同知,从四品,副使,从五品,皆各一人,判官,从六品,无定员,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使、副使等职。
“刑狱贼曹”或“刑狱参军”省称。
见“直隶河道总督”。
官署名。隋始置,唐因之,属詹事府;掌经籍图书。其官有洗马二人,从五品,掌经籍和出入侍从;文学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经籍,侍奉文章。另外还有校书、正字等官。见《新唐书·百官四·司经局》、《唐六典·司经局》
官名。《汉书·外戚传》有治狱使者,可能是汉代廷尉临时派遣的治狱之官。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章京。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官名。宋初置,见“祠部司”。
官场用语,又称科参。明朝由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管。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分类抄出,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以驳正其违误。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孙权赤乌十一年(248),陆胤以交州刺史领此,平定交趾、九真之乱。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作战或镇守。《三国志·吴书·陸胤传》:“赤乌十一年,交阯九真夷贼攻没城邑,交部骚动。以胤为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又称镇守海口侍卫亲军屯储都指挥使司,简称海口侍卫。设于武宗至大二年(1309),掌汉军五千,康里军二千,屯田于直沽(今天津市)海口。秩正三品。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