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水衡都尉

水衡都尉

官名。西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始置,秩二千石。初欲以主盐铁收入,因杨可告缗后上林苑保管财物众多,乃令主上林。凡上林诸机构、库藏,离宫禁苑农田水池禽兽及供宗庙用牲,均归其职掌。元鼎四年悉禁郡国铸钱,专令其属官上林三官铸钱。与少府并为皇帝私府,同掌帝室财政。原属少府的帝室收入大部分转归水衡掌管。官职亲近,甚受皇帝重视。有丞五员,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辨铜令、丞及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甘泉上林都水等长、丞。成帝建始二年(前31)省技巧、六厩官。新莽改名“予虞”。东汉省,其财政职掌归大司农,上林苑职掌并入少府。每年立秋躯刘之日暂置,以他官代摄,事讫即罢。三国魏复置 (或说有前后左右中五人),职掌与汉不同,主管全国水军舟船器械,六品。别有都水使者、河堤谒者管理陂池灌溉河渠。西晋初省并入都水台。惠帝元康(291—299)中复分置,六品,多以都水使者兼领。南朝省。宋孝武帝一度省都水官,改置水衡令,旋罢,复置都水官。《南齐书·明帝纪》又谓: “并诏水衡量省御乘。”未知其详。北魏初与都水使者、河堤谒者并置,职掌不详,从五品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以后罢。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都水监为水衡监,改都水使者为水衡都尉,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改都水使者。参见“都水使者”。


官名。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俸比二千石,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辩铜九官令丞;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等长丞。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东汉省之,并其职于少府。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猜你喜欢

  • 酒坊使

    官名。唐朝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称内酒坊使,掌内酒坊之事。后复旧称,且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

  • 左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英宗至治二年 (1322) 二月,由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十行军千户所,一守城千户所,一屯田千户所。置营于清州

  • 全国度量衡局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划一全国度量衡事宜。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十四日公布的《全国度量衡局组织条例》规定,对于各省和直辖于行政院的市所设度量衡检定所有指挥监督之权,并应分期

  • 王府司马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始置,陈沿置。北魏、北齐及隋诸王府亦置之。唐制亲王府司马秩从四品下,与长史共同掌统府僚,纪纲众务。金代亲王府司马秩从六品,与府尉共同检校门禁,总统府事。元诸王府官中亦有司马,地位

  • 如京副使

    官名。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武略

  • 京奇尼哈番

    即“精奇尼哈番”。

  • 同职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职同官,又称为同职官,见“职同官”。

  • 曹官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简称录事)、司户参军(简称司户)、司理参军(简称司理)、司法参军(简称司法)等统称。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 司户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或分

  • 探赜郎

    官名。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秩从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上,称探赜郎。见《金史·百官一》。

  • 测地局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元年 (1909) 设。负责军事测绘。置局长一人,由第四厅厅长兼。辖三角、地形、制图三股。股长由第四厅各科长兼。三年,改属军咨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