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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庭

官署名。见“民科”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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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宰相之职。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亦习称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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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朝内六部主管官员的首领。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861年春)《幼主诏旨》以朱兆英为殿前吏部正天官、部官领袖,职同副掌率。

  • 公中缺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公中佐领之额设者,由八旗应用人员内通行拣选任命。参见“公中佐领”。

  • 天公将军

    东汉黄巾起义军的领袖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后汉书·皇甫嵩传》:“角称天公将军,角弟宝称地公将军,宝弟梁称人公将军。”

  • 文以经国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袁晖等二人及第。

  • 伯舅

    天子对年长的异姓诸侯之称。见《仪礼·觐礼》、《汉书·贾谊传》,参看“伯父”条。

  • 杂号护军

    指魏、晋、南朝所置各种名号护军,如“振威护军”,“安远护军”、“镇蛮护军”、“抚夷护军”等。统兵,职掌同将军,而位低于同号将军。

  • 太原尹

    官名。唐置,为三都府尹之一,见“三都府尹”。

  • 幕客

    幕府的僚属。唐黄滔《黄御史公集·陈侍御新居》:“幕客开新第,词人遍有诗。”

  • 左民都

    “左民都令史”省称。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