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殿试详定所

殿试详定所

官署名。宋朝贡举考试殿试时负责详审举人试卷的机构。从两制、六部尚书、台谏官、学官中选差详定官。举人试卷,经初考官、复考官定等第后,密封送详定所详审。初考官、复考官所定相同者,详定官不得变更; 互异者则择一而从,不得另行拟等。神宗熙宁三年(1070),始令: 如初、复考官所定等第相远,许详定官酌中别立等第。


详定殿试试卷的机构。宋置,详定官由两制、六部尚书、台谏官、学官中选差。对于经过初考官、复考官定等第之后密封送来的试卷,由详定官详审,凡是初考官与复考官所定等第相同的试卷,详定官不得变动其等第;初复考官所定等第不同,详定官须选择其中之一定等,不得自行立等。嘉祐年间,王安石任详定官,始不用初考官与复考官所用等第而另行立等,此后即沿用嘉祐之制。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复旧,并规定如复考官所定等第不妥,详定官须奏禀而后始得另定等第。

猜你喜欢

  • 翼王府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翼王府设官如下:翼殿六部尚书,掌理政务,每部一人,计六人。承宣,掌发号施令,有翼殿左一承宣、右二承宣至左二十三承宣、右二

  • 外城巡警总厅军装所

    同“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参见该条。

  • 北京行部

    官署名。明朝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曹清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照磨、检校、司狱等。品秩同于六部,职掌略同于布政司。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 捕盗使

    使职名。唐僖宗中和二年(882)以杨迁充任,诱人出首“盗贼”。用刑极酷,见者冤之,纷纷竟起反抗,蜀中州县不能制。

  • 比三百石

    汉朝官秩等级名,该秩级官俸月谷三十七石,西汉时有郎中等,东汉时有曹掾,五官郎中,灌谒者郎中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汉代粟石品级中的第十二级。西汉时光禄勋所属的郎中属之,东汉同

  • 学政

    “提督学政”的简称官名。1、宋代太学的教育。《宋史·汪澥传》:“熙宁太学成,分录学政。”2、提督学政的简称。参看“提督学校”条。《清史稿·职官三·儒学》:“教授、学正、教谕,掌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

  • 裘工中士、下士

    官名。《考工记》有裘氏,其职掌阙载。北周置裘工中士,正二命;裘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

  • 中央设计局

    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三月,国民党的中央人事行政会议上提出关于计划、执行,考核三者互相联系的行政工作制度或工作原则,实行所谓“统一的设计”、“分别的执行”、

  • 奏札

    官文书名。又称殿札。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皆用此。

  • 律例馆纂修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