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右司副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置,一人,正八品。详见“殿庭仪礼司左司副”。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置,一人,正八品。详见“殿庭仪礼司左司副”。
官名。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一人,正六品,掌王府冠服之事。后罢。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由工部满、汉右侍郎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 (1906),工部改为农工商部,遂废。
官名。辽朝弘义宫长官。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官名。明朝始设于各府州县,为茶引批验所之主官,掌批验茶引事。下设副使一人。清沿置,仅于江苏江宁府设茶引批验所,置大使一员,例以吏员除授,品秩未入流。
官名。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置望士队四百人,取勋戚之族有武艺者为之,充任宿卫。北齐因其制置左右勋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陪左右庶士而守出入,则服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科目名。神宗熙宁四年(1071)后,改明法科置,只许以前明经和诸科举人不能改试进士科者应试,考律令、《刑统》大义、断案。徽宗时罢。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复设,绍兴十六年(114
官名。清末礼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置。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佐尚书、侍郎奉行典礼,总核本部司员升转奏补,督理出入经费等。宣统三年(1911),礼部改典礼院,遂省。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腌制干肉,《周礼·天官》: “腊人,下士四人,府二人, 史二人, 徒二十人”, “掌干肉, 凡田兽之脯腊胖之事。 凡祭祀, 共豆脯, 荐脯
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称糊名或封弥。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乡贯等,防止考校中舞弊,称糊名考校法。详见“封弥”。
官名。北齐置,为都城所在郡长官,多由宗室担任,三品。职比京兆尹。官名。北齐都邺,其政区为清都郡,置清都尹为京师长官,有丞,属官有中正,功曹,主簿,督邮,五官,门下督,录事,主记,议生,及功曹、记室、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