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殿中监

殿中监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领禁兵。《三国志·卫臻传》: “及殿中监擅收兰台令史,臻奏案之。”两晋及十六国后凉皆领禁兵,掌殿中宿卫,管理皇帝生活事务,亦代宣诏旨,地位虽低,颇有权势。南朝沿置,南齐分内、外殿中监,隶尚书省,梁、陈称殿中内、外监,皆为流外官职,资品甚低。北魏亦为禁卫武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北齐员四人,置于门下省殿中局,驾前奏引等事,其职司已异。隋朝改名殿内监,唐朝复称殿中监,员一人,从三品,为殿中省长官,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中御大监,咸亨元年(670)复旧。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罢; 徽宗崇宁二年(1103)复置为殿中省长官。辽朝亦置,为南面官,殿中司长官。


官名。魏始设此官,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领禁兵,七品。历代相沿,名称有异。南齐有内外殿中监各八人,梁、陈两代沿袭。北魏设殿中监,北齐设殿中局,隋朝改称殿内局,隋炀帝大业三年又改殿内局为殿内省,以监为长官,少监为副;掌诸供奉,领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唐改称殿中省,职制与隋同。辽殿中司置殿中监,掌供奉、礼仪等。清朝的内务府,其职掌与此类似。参看《通典·职官八·殿中监》、《新唐书·百官二·殿中省》、《辽史·礼志五》。

猜你喜欢

  • 京兆尹

    官名。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之一。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右内史置,职掌如郡太守。其地属京畿,为“三辅“之一,故不称郡。因治京师,又得参与朝政,故又有中央官性质。秩中二千石 (一说秩二千石),地位

  • 米仓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米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 仓使

    官名。金朝在各仓置使,正八品,掌仓廪畜积、受纳租税、支给禄廪之事。佐官有副使,正九品。其属有攒典,掌收支文历,行署案牍。仓子,掌斛斗盘量,出纳看守之事。见《金史·百官三》。官名。金置于外路,掌仓廪蓄积

  • 职计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财政会计。《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燕赏于国内,万钟者三,千钟者五,令三出,而职计莫之从。公怒,令免职计。”

  • 入阁

    明清称以殿、阁大学士身分进入内阁办事而为宰辅者。明朝永乐(1403—1424)初年创设内阁,当时入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洪熙( 1425 ) 时始以殿、阁大学士入值内阁,阁职

  • 太卜局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常寺,由太史令兼领。以太卜局丞为长官,掌诸卜筮等事务。官署名。北齐有太卜局,掌管卜筮。见《隋书·百宫中·太常》。

  • 拜察脉拖喇哈番

    即“拜察默拖喇哈番”。

  • 题稿房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满大学士以下翰林院、詹事府等官升补,双单月满、蒙各官升选各衙门题补各缺,查核考试中书、御史。设经承、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

  • 过官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

  • 大礼使

    官名。宋朝置,为大礼五使之一,以宰相或亲王充任。参见“大礼五使”。官名。宋代行南郊等大礼时置,以宰相充任,参掌大礼,事毕即罢。